编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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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系Coupe和M2系列,由于其车身尺寸相对较小,前大灯体积是比较小的,索性大灯整体外部轮廓和天使眼设计比较灵动。
全新F44 2系Gran Coupe的天使眼造型和F40 1系较为相似,不再赘述。
国内的G20/G28 3系没有激光大灯的选装,标配的大灯也因此被不少车友戏称为“眼屎灯”。配备了激光大灯之后,内部的蓝色激光模组和点亮后的双“L”型天使眼日间行车灯相得益彰,转向灯则移到了灯眉处,这样的布局让新3系的颜值提升了不少。
新款宝马X3/X4、X3M/X4M的前大灯组设计是相同的,日间行车灯为平底、倒“C”形断开式设计,激光大灯的蓝色模组居于中间,小编倒觉得把转向灯放在上方灯眉处会更传神。附:iX3也会采用同款设计,在此一并带过。
3系GT的大灯造型是宝马几年前的设计了,也是目前宝马家族为数不多的“四个圈”的造型。
i3的大灯是比较小巧的,相应地,日间行车灯也较为简洁,就是一个“U”型碗状的设计。
宝马M3、M4的前大灯组造型是一样的,标配激光大灯,内部的蓝色激光模组以“X”形呈现,缺角多边形的天使眼环绕其周围,同时转向灯也集成到日间行车灯中(外侧)。
宝马4系Gran Coupe和i4的前大灯组和4系Coupe、M3/M4保持一致,不再赘述。
新款X4/X4M的大灯组和X3/X3M保持一致,M4 Coupe&敞篷版则和M3保持一致。
新一代Z4的大灯在宝马大家族里比较“另类”的,大小眼、上下叠放在宝马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吧?
你最喜欢宝马哪款大灯设计?
其实日间行车灯的最大功效[1],不是在于美观!而是在于提供车辆的被辨识性(to be seen),在国外行车开启头灯,可降低12.4%的车辆意外,同时也可降低26.4%的车祸死亡机率,因此在早期的北美才有不少出场新车在一发动后,便自动点亮头灯,欧盟也在数年前开始推广!
2011年已开始强制一般市售车辆落实DRL日间行车灯的加装,预计在2012年起大型车辆也将同时落实!
不过早期的这类日间行车灯,多半采用的是卤素灯泡,虽然耗电量不大,但随着科技的进步,车厂们所设计的昼行灯多半采用更高亮度的LED配置,能大幅降低达35%的电力,可增加电瓶的寿命,且LED的最长寿命更达80000h-100000h,几乎等同于车辆的使用年限。只是新车不断在设计、新增DRL日间行车灯的配置,那对于未有配置这类设计的车种,灯泡大厂或者灯具厂是否有提供对应的专属套件可作为升级?这似乎是消费者比较关切的议题。
欧盟:2011年起新车必须安装日间行车灯
为提高行车安全性,欧盟规定自2011年起,欧盟境内所有新车必须安装日间行车灯[2](DaytimeRunningLight,简称DRL)。日间行车灯不同于普通的近光灯,其专门为白天行车照明而设计,能耗只有 日间行车灯D03引普通近光灯的15%。
从那些开始探索已经响应该项规定的欧盟国家来看,日间行车灯的使用的确对提高道路安全性、减少交通事故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轿车、货车以及公共汽车等车辆在安装了日间行车灯后,其可见性得到明显提升,从而增加了行车的安全性。
该项法规还未得到经过欧盟各成员国理事、业内代表以及非政府团体的共同讨论,如果得到了一致通过,新法规规定:从2011年2月7日起,欧盟境内所有新的乘用车和小型货车都必须安装日间行车灯;从2012年8月7日起,欧盟境内所有新的各类货车和公共汽车都必须安装日间行车灯。
安装在前面的部分LED日行灯,是使车辆在白天运行更容易辨认的灯具。其效果不是为了让司机能看到路面,而是为了让别人知道有一辆车开过来了。所以行车灯不是照明灯,而是一种警示灯。诚然,日间运行灯可使汽车看起来更酷,但最大的作用在于提供的车辆被辨别性。简而言之,白天交通信号灯的目标就是为交通安全。
因此,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日间运行灯相关标准,确保生产和安装的白天运行灯能真正起到安全的功效。其中一所最具代表性的欧洲经济委员会应归入到ECER79 ECE汽车技术法规。中国也在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09年3月6日由国家标准《汽车行驶灯昼光分布之间的性能。这个标准为基数在第四版R79 ECE对于起草的修订版本,标准的R79删除ECE管理方面的章节和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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