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

于 2021-07-03 11:25:15 发布 1036 阅读 0 评论

公司代码:601799 公司简称:星宇股份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周晓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树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文斌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160,299,840.4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已占股本50%以上,当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827,586,502.74元,扣除2020年发放的2019年度股东现金红利276,155,232.0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11,731,111.17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76,155,23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合计派发359,001,801.60元,剩余2,352,729,309.57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无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更多详情请点 这里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体验

立即
投稿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