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介
随着灯光新技术的发展和标准领域方面的革新,汽车前照灯评价也迎来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发展。从 2003 年开始,欧洲新车评价程序(Euro NCAP)开始着手建立系统的前照明性能评价程序,并最终由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分技术委员会 CIE TC 4-45 与国际汽车照明和信号专家组(GTB)开展此项研究工作,并于2010 年形成最终决议并形成一个技术报告 -CIE 188-2010 《机动车前照明系统性能评价方法》。该方法对前照明系统的远光和近光前方照射距离、行人探测距离、车道照射宽度、弯道照明范围、交叉路口行人探测宽度、总的光通量、对向眩目度等方面分别进行了评价,建立了标准化的评价体系。
CIE 188:2010 中假定所有的交通都是按照右侧通行的,同时所有涉及到的关乎光束光型和照度的特征都是与此相关的。在左行的情况下,所有适用于右侧的相关特征必须等同的转换到左侧。
2、近光照明评价
近光照明的评价又可以分为3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近光灯射程的评价,第二部分是对道路探测宽度的评价,第三部分是对光束光通量及眩光的评价。
近光灯的射程是评估道路指引范围最重要的特征,评定方法是在路面相关联的垂直面上估算相对车辆纵向中心线右边角度3.0lx照度能达到的尽头。近光评价范围如图1所示,A、C区域是沿着车辆纵轴排列的,B区域有5°的下倾。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区域均起始于dr=0,在图中仅标出了部分区域。
图1 近光射程评价区域
在每一个区域包括三个纵轴,以A区域为例,A区域三条纵轴是距离车辆纵轴0m,1.5m和3m的三条直线。射程评价时,以垂直照度值为参考在路面上标绘等照度曲线,计算A区域中3.0 lx与三条纵轴的交点的位置。射程范围取3个交点的平均值。
图2 A区域——笔直射程的评价
近光宽度评价是计算区域D和区域E内照度为3.0 lx的宽度的平均值,如图3所示。其中1表示E区域,评价交叉路口行人可见度,2表示D区域,评价弯道可见度。
图3 近光宽度评价
近光的总光通量测试区域为垂直方向向上5°,向下15°,水平方向向左45°,向右45°所围成的区域内。
近光眩光范围是在距离头灯50m的眩光评价区中,图4中水平线代表路面,垂直线代表通过车辆纵轴的垂线,曲线1表示了对向而来的驾驶员的眼镜分布的可能出现位置的百分比。计算近光眩光时需要对图5内每个网格区域内的光通量(lm)乘以相应的权重并统计相加,所得到的一个总值作为完整区域的权重光通量。
图4 车前50m垂直屏相符的眩光测试区
图5 眩光区的分区细节和加权因子
3、远光照明评价
远光照明评价也类似,评价远光射程、宽度和总光通量。
评价远光灯射程时,使用100m屏上点A-E来计算从光源开始的垂直照度,如图6所示。基于3.0lx照度阈值的每个测试点的射程计算公式为:。远光宽度的评估方法与近光相似,如图7所示。
图6 垂直屏上的远光射程评估
图7 远光路面场景照明的评估
而在实验室测量时,可以通过光度计对灯具本身的发光强度进行测试,依据车灯数据模拟对应的道路照度。按照CIE前照灯评估模型,得到的最终输出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1 近光结果
表2 远光结果
4、小结
CIE评价体系推出了一个完整评估方案,但是并没有对车灯进行打分或者分级,同时测评时的车辆处于静止状态,并不是实际的道路状态,因此CIE评价体系仍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另外还有一些评估方案,如美国保险行业协会IIHS推出的汽车前照灯评价规程等,这些评价方案有相通的地方,但也存在各自的不足。我们希望未来可以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一个全球范围通用的,不管是厂家还是消费者都能理解的更加直观的评价方案。
文章转自 IF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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